為統一辦案理念,規范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引導偵查工作,進一步提升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質效,近日,長沙鐵路運輸檢察院(以下簡稱長沙鐵檢院)和廣州鐵路公安局長沙公安處(以下簡稱長沙鐵路公安處)共同會簽了《關于健全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提前介入偵查工作規范》。
上述規范性文件明確了檢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同推進專項治理、開展聯合調研和同堂培訓、重大疑難案件提前介入以及提前介入的案件范圍、方式、程序、要求等具體內容。
長沙鐵檢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俊,長沙鐵路公安處黨委委員、副處長馬愛平出席會簽儀式并進行工作交流。雙方表示,自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成立以來,檢警雙方相向而行、分工明確,深化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工作,順利辦結了“11.01組織殘疾人乞討專案”等一批疑難復雜案件,有效推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實體化、實質化、規范化運行,不斷提高案件辦理質效及法律監督水平。
此次規范性文件的出臺,標志著長沙鐵檢院與長沙鐵路公安處共同推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機制走深走實,下一步,雙方將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平臺優勢,做到在思想上合心,在協作上合力,在工作上合拍,以實際行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