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浮市云安區某鎮南廣鐵路筆架山隧道進口處,有一條公鐵并行、與鐵軌有30米落差的硬化道路,長期未依法設置防護設施,形成危害鐵路運行的安全隱患,地方政府及部門遲遲未整改。近期,這塊“燙手的山芋”在廣東省第二地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省第二地區院)辦案督促下,被成功整治。
危害鐵路安全隱患難整改
2021年,廣州南高鐵工務段巡線檢查發現,云浮市云安區某鎮境內,南廣線筆架山隧道進口、公鐵并行地段,一條寬4米主要通行運輸木材的拖拉機的硬化便道,約有200米未設置防撞設備,該路段路肩與鐵路軌面間最大高差約為30米,存在機動車輛或其他物體進入、墜入高鐵線路,危及高鐵運行的安全隱患。
圖/未設置防護措施地段
高鐵工務段巡線工人說道:“我們三年間兩次給地方政府發函協調整治該隱患,但遲遲無法將整治工程推進下去”“我們一旦開始施工就遭到當地村委、村民阻工,與地方政府多次協調仍然無果”?!澳蠌V高速鐵路是兩廣交通經濟大動脈,日開行客車110對,時速200-250公里每小時,一旦車輛側翻下去阻礙到高鐵運行,后果不堪設想呀”。
依法立案多方磋商促整治
省第二地區院在收到線索后迅速行動,經實地勘察、分析研判,認為該路段長期未設置防護設施的行為,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44條“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的道路和鐵路線路路塹上的道路、跨越鐵路線路的道路橋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防止車輛以及其他物體進入、墜入鐵路線路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并由道路管理部門或者道路經營企業維護、管理”的規定,對鐵路運行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存在巨大威脅,逐于2023年8月立案審查。立案后立即會同廣東省鐵路安全隱患綜合治理指揮部,組織高鐵工務段、云浮市住建局、云安區住建局及相關鎮政府、村委會到現場召開高危安全環境隱患整治推進協調工作會議,會上省第二地區院聽取各方意見,通過現場協調,最終確定整治方案及后續工作。
邀請人民監督員檢查驗收
在省第二地區院持續監督下,2024年5月,危害高鐵運行安全隱患整改工程順利竣工,該院邀請人民監督員到現場檢查整改成效。在現場整改驗收中,承辦檢察官向人民監督員全面詳細介紹了南廣鐵路、公鐵并行路段安全隱患情況、整改方案、階段性驗收情況等,本次工程共分兩次施工,共計新建安裝了約200米波形防護欄,高鐵線路安全隱患已消除,并于2024年7月完成驗收。至此,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得到了切實有效的保護。
圖/該地段已全段設置防護措施
今后,省第二地區院將以“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為抓手,遵循“個案辦理-類案監督-系統治理”路徑,積極穩妥、精準規范的開展高質效辦案,扎實推進鐵路外部環境安全治理工作,助力維護鐵路安全穩定、保障人民安全出行。